本文目录一览: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该《规则》分总则、建设资金筹集与使用管理、预算管理、建设成本管理、基建收入管理、工程价款结算管理、竣工财务决算管理、资产交付管理、结余资金管理、绩效评价、监督管理、附则12章63条,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2002年9月27日财政部发布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及其解释同时废止。
第五条 财政部负责制定并指导实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对基本建设财务活动实施全过程管理和监督。第六条 各级项目主管部门(含一级预算单位,下同)应当会同财政部门,加强本部门或者本行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指导和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需要,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和国预算法》、《会计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1、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除中外合资建设项目以外的所有水利部门兴建的基本建设项目。第三条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是整个基本建设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领导必须高度重视。
2、近日,水利部发布了名为“中央水利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经费财务管理办法”的规范性文件,该法规旨在明确和规范水利建设项目前期阶段的经费管理和财务操作流程。该办法的全称为《水财经[2005]222号》,于2005年6月10日正式出台,并即日开始实施。
3、第一条 为加强中央水利建设基金的使用管理,规范中央水利建设基金使用管理过程中的财务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中央水利建设基金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筹集的专门用于水利建设的政府性基金。
基本建设专案资金管理规定?
1、基本建设专案资金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政部资讯化建设专案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财政部财政资讯化建设管理办法》,结合财政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财政资讯化建设专案的资金管理。
2、该《规则》分总则、建设资金筹集与使用管理、预算管理、建设成本管理、基建收入管理、工程价款结算管理、竣工财务决算管理、资产交付管理、结余资金管理、绩效评价、监督管理、附则12章63条,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2002年9月27日财政部发布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及其解释同时废止。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于2016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替代了2002年发布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及其解释。这部新规则共计12章63条,其核心目的是为了规范基本建设领域的财务管理,强化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性。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