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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是怎么提的?
企业会计制度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是根据《公司法》要求进行的一项关键步骤。法律规定,公司年度税后利润在分配时,必须提取10%作为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是企业按照规定比例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一种积累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的资本性支出,如固定资产的购置或更新改造。任意盈余公积则是在法定盈余公积之外,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自行决定提取的积累资金,用途更加灵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过程,是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一种重要反映。
法定盈余公积按照本年实现净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是国家统一规定企业必须提取的公积金,其提取顺序在弥补亏损之后,按当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非公司制企业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可超过净利润的10%。法定盈余公积积计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计算公式是:法定盈余公积=当年净利润*10%。法定盈余公积不是按利润总额计提是按按当年净利润计提。盈余公积是指公司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上市公司按照税后利润的5%至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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