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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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居民居住水平,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国务院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而制定的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明确答案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为了规范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保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该条例明确了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体制、缴存、提取、使用、监督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详细解释 条例背景与目的:住房公积金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职工提供住房资金支持。
1、律师解归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归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住房公积金隶属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实施与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2、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部门归当地人民政府管。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3、法律分析: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当地人民政府的,不属于任何一个同级部门。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委托住房委员会指定的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2、住房公积金隶属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有以下三个性质: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互助性。
3、南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是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广场汇金大厦。联系电话为0771-969免费热线,您可以通过拨打此电话了解住房公积金的相关信息。以下是关于该中心的详细解释:南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作为全市统一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南宁市范围内所有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确保资金的安全、增值及合规使用。
4、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门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是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与运作。它是一个负责具体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应用与管理操作的单位,履行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等职能。
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如下: 执行和完成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提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监督各单位依法为员工缴纳公积金,为员工办理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转移、变更等业务。 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增值。管理中心需要对公积金进行保值增值,比如将公积金用于投资,或者将公积金存款进行高息结算等。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委托住房委员会指定的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编制其执行情况的报告。(二)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情况,发放缴存凭证。(三)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管委会审议后执行。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概括如下:(一) 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和实施济南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负责济南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二) 编制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当地城市人民政府的部门,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负责地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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